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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非1型口蹄疫毒株传入我国,新疆、甘肃两地已确诊发生疫情,牛、羊、猪等偶蹄动物均高度易感,全国畜牧养殖防疫形势骤然紧张。我国现有常规口蹄疫疫苗对该毒株无任何保护效果,目前有两款针对性疫苗刚刚获得应急批准文号,尚未投入市场,防控窗口期压力巨大。
一 南非1型口蹄疫疫情现状
3月28日,农业农村部发布通报,经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确诊,新疆伊犁州伊宁县、甘肃省武威市古浪县发生的口蹄疫疫情,病原为境外传入的南非1型(SAT1)口蹄疫病毒。疫情发生后,当地已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开展扑杀、无害化处理、全面消毒和排查封锁,严防疫情进一步扩散。
口蹄疫是由口蹄疫病毒引起的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传染病,被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列为法定报告疫病,在我国规定为一类动物疫病。口蹄疫病毒共有7个血清型,分别为O型、A型、C型、Asia1型以及南非1型、南非2型、南非3型,各血清型之间无交叉免疫保护。
南非1型口蹄疫是由口蹄疫南非1型毒株引起的偶蹄动物发生的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传染病,主要感染牛,羊,猪等动物,传播能力极强,对家畜生产危害大,幼畜死亡率可达50%以上。该病长期在非洲流行,2025年以来从非洲传播至中东,西亚,南亚等多个国家和地区。
更为严峻的是,我国目前广泛使用的口蹄疫疫苗主要针对O型、A型等传统血清型,对此次新传入的南非1型毒株无任何交叉保护作用,养殖场面临“无苗可用”的被动局面。目前,中农威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两款针对性疫苗刚刚获得应急批准文号——口蹄疫南非1型亚单位疫苗、口蹄疫南非1型灭活疫苗(Re-SAT1/2026株)。
但在疫苗正式上市前,全国养殖端只能依靠生物安全措施,严防病毒入场。
二 南非1型口蹄疫病毒特点
1.常规疫苗无法提供保护
我国目前常规使用的口蹄疫疫苗主要针对O型、A型等常见血清型,对南非1型毒株无交叉保护作用。这意味着即使按时接种了常规口蹄疫疫苗,牛、羊、猪等动物依然可能感染南非1型毒株。
2.传播能力极强
南非1型口蹄疫传播途径多样且高效,主要包括:
(1)直接接触传播:与感染动物或其排泄物直接接触。
(2)间接接触传播:接触被污染的饲料、器具等。
(3)机械传播:通过人员、车辆、野生动物等媒介。
(4)空气传播:病毒颗粒可随气流远距离扩散,曾实现跨水250公里传播。
(5)值得注意的是,病猪在发病头两天呼吸排出的病毒量是牛的1500倍,被称为“病毒放大器”。
3.危害严重
该病易感动物发病率近100%,幼畜死亡率较高。
成年动物主要表现为口腔黏膜、蹄部和乳房出现水泡、烂斑,严重者蹄壳脱落;幼龄动物可因病毒性心肌炎突然死亡,仔猪致死率高达80%~100%,犊牛死亡率可达40%~60%,羊发病较轻微,死亡率较低;成年动物感染后死亡率较低,一般为2%~5%。
此外,超过50%的反刍动物康复后会成为病毒携带者,牛携带期可达数年,成为潜在的长期感染源。
三 南非1型口蹄疫防控
1.加强生物安全管理
(1)严格人员、车辆、物品入场管理
建立消毒通道,所有入场人员须更换工作服和鞋靴并进行消毒;运输车辆须彻底清洗消毒后方可入场;外购物品须经消毒后方可进入生产区。
(2)严格执行消毒制度
①南非1型口蹄疫病毒对强酸强碱敏感,1%~2%氢氧化钠或4%碳酸氢钠溶液1分钟内可将病毒杀死。
②56℃维持30分钟或85℃维持1分钟即可灭活病毒。
③过硫酸氢钾、过氧乙酸等消毒剂也可有效灭活病毒。
④圈舍、料槽、运猪车等设施设备须定期规范消毒。
(3)做好病死畜无害化处理
发现病死动物须严格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随意丢弃或销售。
2.强化监测排查
(1)养殖场户应密切关注畜禽健康状况,重点观察口腔、蹄部、乳房等部位有无水泡、烂斑等症状。
(2)如发现疑似症状,要立即隔离病畜,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3)严格执行“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原则,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迟报。
3.做好免疫准备
密切关注疫苗动态。口蹄疫南非1型亚单位疫苗和灭活疫苗已获得兽药应急批准文号,待针对性疫苗上市后,应按农业农村部门和动物疫控机构的统一部署,及时对易感动物进行免疫接种。
疫苗免疫是防控关键,但需注意:灭活疫苗免疫后需按免疫程序做好加强免疫。
4.规范畜禽调运
(1)严禁从高风险区调运牛羊及活畜产品,杜绝外来疫源传入。
(2)调运畜禽须凭有效检疫合格证明,运输前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清洗消毒。
(3)严禁非法调运,坚决杜绝疫情通过调运环节扩散。
5.特别注意
(1)南非1型口蹄疫对强酸强碱敏感,养殖场户应常备氢氧化钠、过氧乙酸等有效消毒剂,并规范使用。
(2)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各地养殖场户切勿麻痹大意,务必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3)请关注农业农村部门和当地动物疫控机构发布的官方信息,不传谣、不信谣。
四 疑似疫情处理措施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牛、羊、猪等偶蹄动物出现以下异常情况:
(1)口腔黏膜、蹄部或乳房出现水泡、烂斑;
(2)突然跛行、流涎、精神萎靡;
(3)幼畜突发不明原因死亡。
2.请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隔离疑似病畜,防止疫情扩散;
(2)第一时间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配合专业人员做好采样送检和后续处置工作。
五 普通消费者注意事项
1.从正规渠道购买畜产品
消费者应通过正规超市、农贸市场等渠道购买经过检疫合格的肉类产品,不要购买来源不明的畜禽产品。
2.注意食品加工卫生
虽然口蹄疫病毒对人体无害,但养成良好的食品加工卫生习惯仍然重要。肉类产品应充分煮熟后食用,牛奶经巴氏消毒(72℃ 15分钟)即可灭活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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