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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期货交割的疫情处理规定
来源:大商所 时间:2021-8-11 8:50:33 浏览:4392次

  针对现阶段非洲猪瘟难以根除,在全国各地仍偶有发生的实际情况,大商所选择大型规模化养殖企业作为生猪交割库,进而最大可能地降低疫情风险,并制定了生猪期货疫情处理制度。

  生猪疫情的报告、认定、发布和相关生猪的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生猪疫情以及疫区认定信息发布后的下一个自然日起,处于疫区的厂库停止签发标准仓单,指定车板交割场所停止办理车板交割业务。

  对于标准仓单交割,疫情信息公开发布后,处于疫区的标准仓单不得用于交割配对、交易、转让、提货、作为保证金等;处于疫区的标准仓单已经完成交割配对但尚未过户的,不予过户,交割终止,交易所在交收日闭市后退还买方会员货款;处于疫区的标准仓单已经注销但尚未完成期货生猪交付的,处于疫区的厂库应当停止发货,并不再承担发货责任。对于尚未交付的期货生猪,厂库应当在疫区认定信息公布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向货主退还相应价款。价款=(生猪价格+非基准交割仓库与基准交割仓库的升贴水)×尚未交付的期货生猪重量。其中,生猪价格、非基准交割仓库与基准交割仓库的升贴水取疫区认定信息公布日的当月合约结算价和相应升贴水;若疫区认定信息公布日的当月合约已摘牌,则取当月合约一次性交割的交割结算价和相应升贴水;若当月不是合约月份,则取前一合约月份一次性交割的交割结算价和相应升贴水。货主未在规定到达日到达厂库后发生疫情的,厂库不退还当日相应货款。

  对于车板交割,疫情信息公开发布后,若疫区认定信息公布在配对日闭市前,则处于疫区的车板交割申请作废,不参与交割配对;若疫区认定信息公布在配对日闭市后至交收日闭市前,则对于已经参与交割配对的处于疫区的车板交割申请,交易所在交收日闭市后注销,交割终止,清退卖方会员交割保证金,退还买方会员货款;若疫区认定信息公布在交收日闭市后,未完成期货生猪交付的,则自疫区认定信息公布之时起处于疫区的车板交割终止,交易所在交收日后第6个交易日闭市后清退卖方会员交割保证金,退还买方会员相应货款;完成期货生猪交付的,交易所在交收日后第6个交易日闭市后清退卖方会员交割保证金,将货款的80%支付给卖方会员,余款在卖方会员提交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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