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畜牧网 > 牛羊
用鸡肉冒充“牛肉干”!主犯获刑8年、供货商、分销商均被判刑!
来源:网络 时间:2025-3-26 8:36:51 浏览:3203次
       在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某居民区深处,一处长期大门紧锁的门面房内暗藏食品加工黑幕,通过在鸡肉中加入“牛肉膏”“牛肉粉”,调制加工、重新包装后成为色香味俱全的“牛肉干”,再通过团购平台售往全国多地,销售金额192万余元。
  近日,经润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店面负责人史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40万元,判处供货商郑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60万元,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分销商陈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3月24日法治日报)
 
 
  小作坊里二次包装
  2023年7月,润州区的于大爷在小区附近溜达时,发现一家平常大门紧锁的门面房敞开着。于大爷走进店里一看,几名老人徒手将黑乎乎的肉干称好重量,装进印着“牛肉干”字样的包装袋里。
  因价格远低于市价,于大爷买了一袋回家品尝,却发现“牛肉干”香味很浓,但肉质软塌没有嚼劲,不像是真牛肉干,再联想起店里简陋脏乱的环境,遂向公安机关报案。经鉴定,于大爷买到的“牛肉干”所用原材料均为鸡肉。
  2023年12月12日,公安机关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突击检查该门面房,查获鸡肉干300余箱,罐装牛肉干70余箱,另有袋装牛肉干、散装肉干、包装盒、产品标签若干。随后,该店面负责人史某被警方带回,警方顺藤摸瓜抓获了其供货商郑某及分销商陈某。
  经查,自2022年9月起,从事食品批发生意的史某为牟取暴利,指使长期合作的福建供货商郑某,在鸡肉里加入牛肉膏、牛肉粉等添加剂,加工出有“牛肉干风味”的鸡肉干。后通过租赁店面设立二次包装车间,招聘工人将“特制”鸡肉干拆包、称重,分装进标有“牛肉干”字样的包装罐、包装袋,再封口。
  团购平台成重灾区
  因担心在店面直接销售易被周边居民发现,史某联系了镇江本地某团购平台负责人陈某。
  “罐装的卖得多,进货价10元每罐,卖出去一罐可以赚6元至10元。”陈某虽对质量起疑,但因利润可观便不再深究。后来,陈某凭借人脉帮史某拓宽销售渠道,史某则给予陈某每罐1元至2元回扣。
  2022年9月至2023年11月间,史某将假牛肉干销往常州、上海等多地分销商,再通过团购平台二次销售,销售金额合计192万余元。陈某通过其运营的团购平台销售假牛肉干16万余元,并为史某在南京、武汉、徐州等多地团购平台介绍销售73万余元,收取回扣7万余元。
  食品安全不“止”办案
  2024年4月,该案被移送至润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同年6月,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将该案列入专项行动督办案件。
  润州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陈某为收取回扣费知假售假,应认定为共同犯罪;其他团购平台负责人难以认定主观明知,受雇工人多为70岁以上高龄老人且不知情,依法不予追究。2024年8月14日,检察机关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起诉史某、郑某,以销售伪劣产品罪起诉陈某。法院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
  法院的判决,如一记重锤,狠狠砸向这些违法者。相关违法者按照犯罪性质和事实的不同程度,得到不同的判决,体现了法律的公正裁决,让违法者为自己的贪婪付出沉重代价。但我们不禁要问,把鸡肉当牛肉卖,这些人心中的诚信与良知何在?鸡肉价格远低于牛肉,如此“移花接木”,挂着“牛头”卖鸡肉,岂是简单的虚假宣传,分明是欺诈消费者的恶劣行径。添加牛肉膏、牛肉粉,明目张胆地掺杂掺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这已然触犯了法律红线,沦为阶下囚。
 
相关信息  
皇氏集团与老挝共启水牛奶产业新征程 [2025-6-19]
光明种公牛首登国际公牛排行榜 [2025-4-11]
2025年1-2月国内乳清类产品进口量同比增加35.4% [2025-4-1]
格润富德农牧:6700多头西门塔尔牛过上智慧生活 [2025-6-19]
2025年6月19日 全国最新羊价 [2025-6-19]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河北畜牧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河北畜牧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河北畜牧网”。违反上述条款,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本网所展示的信息由买卖双方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本网站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友情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本地最好是见面交易,异地交易请多学、多看、多问、多了解,网上骗术多种多样,谨防上当受骗!
  5、本网刊载之所有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地址不清、稿酬未付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编辑部电话:0311-85282353;电子邮箱:trjg123@163.com。

更多>>

信息速递

别再“漂”啦!永诚育种诚邀…

[详细]
2025第五届新疆牧业展
@所有人 养猪人的光影大赏邀你来PK,…
破困局 启新程——2025第四届河北省8…
【创品牌 拓渠道】关于举办京津冀蛋…
下沉一线解难题 精准指导献良策||河…
【日程发布】共探增效降本新路径!世…
把生产难题“摆出来” 让科技成果“…
种养循环促绿色发展:专家考察“老家…
首届京津冀畜牧兽医科技成果博览会(…
2025第三届中国禽业产业创新发展大会
2025第四届河北8・18养猪技术…
更多>>

政策发布

2025年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

[详细]
2025年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
农业农村部:重点监控兽药企业6家、…
农业农村部:重点监控兽药企业6家、…
农业农村部党组召开会议强调 深入学…
2025年石家庄市委一号文件解读:进一…
80种农药进入我国禁限用农药清单
海关总署:允许符合检验检疫和卫生要…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关于动物销售、…
6月1日起,广西23条通道严查生猪调运…
2025年生猪补贴种类及标准汇总
农业农村部批准2家公司生产的2种兽药…
关于我们 - 友情连接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河北畜牧网 电子邮件:trjg123@163.com 冀ICP备18009867号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华东路106-1号金领大厦2-1-1613 电话:0311-8528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