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鸡人注意:如何加强蛋鸡的营养管理? |
时间:2018-9-19 9:28:44 浏览:4702次 |

养鸡生产是一个动态过程,在其养殖过程中存在两个要点:
其一是“难”即难度,俗语讲有钱不玩张口货,形象表述了从事养殖业的艰辛乃至风险;
其二是“活”即其饲养过程是一个活的不断变化的动态过程。
就鸡的营养供给而言,其营养标准,营养需要量,饲养管理方法,要与之相适应。
我们以蛋鸡为例做以探讨,交而为学。
1、营养标准是营养“需要”的表现形式
目前,标准来源有两个方面:
一是国家职能部门颁布的标准,具有法定约束力;二是育种机构推荐的标准,具有针对性的参考价值。
假设:
饲料营养标准为:代谢能2750大卡/公斤,粗蛋白16%时;
在采食量125克时,日营养摄取量为:2750X0.125=343大卡,16X1.25=20克。
如果在夏季高温采食量只有110克时,日营养摄取量只有:代谢能2750X0.11=302大卡,粗蛋白16X1.10=17.6克。
试中说明:
① 标准×采食量=可识性需要量,需要量=日粮浓度(标准)×采食量。在这里营养的需要量是内在实质,标准是需要量的外在表现形式;
② 即便是使用符合“标准”的饲料,因采食量的变化,而可能会存在营养不够。
③ 作为商品(饲料)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而在生产动态过程中,因采食量变化,饲养环境(温度)影响,机体健康水平(维生素需要量)等,诸多动态因素存在,标准与实践存在着一定的相对性。
即:标准是需要量的的理论依据,但又不能被标准所束缚,乃至僵化或教条。
2、标准,浓度与价格
就饲料营养素表述而言,标准与浓度同属一个概念,但二者概念的使用范畴有所不同,浓度是可变得,而标准是一定的。
在满足“需要量”的前提下,浓度根据采食量的变化是可变的。
假设:
蛋鸡每只每日需要量:代谢能343大卡,粗蛋白20克,日采食量125克时;
其标准可设定为:343÷0.125≈2750大卡,20÷1.25=16%;

那么当夏季(高温)日采食量为110克/只时,浓度可调整为:343÷0.11≈3100大卡,20÷1.10=18.2%。
就管理方法而言,“通过调整日粮的“浓度”以满足鸡在不同采食量对营养的需要量,或根据采食量变化设定不同的日粮浓度。
营养素浓度愈高其产品(饲料)成本就愈高,相对应的价格也高,但投入产出比值(效益),是经营终端核算,所以兼顾价格又不被价格所左右。
3、几点体会
0—6周雏鸡阶段:两周前一般自由采食,两周后(有条件的)建议采用:定时间(几个小时喂一次);定餐次(喂几次);定采食时间(每次采食时间多长的“三定多餐”制)。
使其养成:采食快,不挑食(粉料),食欲旺盛的习惯(这样的鸡好喂),为日后“最大限度通过给食量”调整鸡对营养需要量打好基础(尤其是使用商品全价料的用户)。
7—14青年鸡阶段:
这个阶段鸡的体重(轻重),个体(大小)关系到育成鸡的育成质量,将对日后产蛋性能的发挥产生影响。
鸡的生长发育与饲养周期有着一定关系,这个阶段是体重快速增长期(每周约100克),是个体(骨骼)主要形成期,错过这个周期将难以弥补。
从营养供给角度:
⑴ 从雏鸡阶段转入青年鸡阶段时,要“达标再换料”(即体重达标后,再由雏鸡料更换青年鸡料)。
⑵ 对有饲料加工条件的“在确保营养素含量前提下,最大限度增加粗纤维的比例,锻炼鸡的耐粗食性,使其肌胃发达食欲旺盛。
⑶ 夏季高温受采食量影响,不能保障体重个体同步时,可“先照顾个体指标”,适当下调能量比例,相对就提高了粗蛋白钙磷的摄入量,在15—18周时(此时鸡的生长速度放缓),再上调能量水平使其恢复能量储备。
⑷ 营养供给要使鸡的体重指标有一定的储备(超标),为预产鸡阶段的有效“调控度”打基础。
15—18周预产鸡阶段:
受机体生理作用(鸡为产蛋做准备,加快对钙,能量的储备),表现与食欲旺盛采食量加大。
“不能任其自由见蛋,而要人为调控给出一个最佳开产日龄”。
前期的育成质量(体重,个体),兼顾饲养周期,将是制定有效调控“度”的主要依据。
从营养供给角度,除要兼顾钙,能量的“开始储备”外,主要是以限制为主,根据鸡群(优,良,差)实际水平,确定调控的力度。
真正意义上的限制饲养在这一阶段。
如果前期鸡群状态不佳,这时的调控力度将缩水,从而影响到整个产蛋期性能发挥,这也是为什么在育成阶段要“赶”的缘故。
尽管会出现多种不同的实际状况,但应用好“营养+光照”两个方法,基本还是能达到调控预期目的得。
|
1、凡本网注明“来源:河北畜牧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河北畜牧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河北畜牧网”。违反上述条款,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本网所展示的信息由买卖双方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本网站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友情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本地最好是见面交易,异地交易请多学、多看、多问、多了解,网上骗术多种多样,谨防上当受骗!
5、本网刊载之所有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地址不清、稿酬未付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编辑部电话:0311-85282353;电子邮箱:trjg123@163.com。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