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畜牧网 > 生猪
如何判断母猪是否怀孕?7个小妙招,学起来
来源:猪友之家 时间:2023-9-26 11:12:14 浏览:3766次

如果能早期判断母猪已经受孕,按妊娠母猪进行饲养管理,如未受妊要采取措施,促使母猪再次发情配种,防止成空怀母猪,造成饲料浪费。因此,判断配种母猪妊娠与否,对养猪生产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母猪 

1、取母猪晨尿10ml左右放入透明的玻璃杯中,再加入数滴醋,然后滴入磺酒,在文火上加热煮开,如尿液呈红色即为怀孕;如为浅黄色或褐绿色,冷却后颜色很快消失,为未孕。最准确的方法,当然还是B超啦。 

2、根据母猪的外部表现判断,凡母猪配种后表现贪吃、贪睡、膘情恢复快,性情温顺、行动小心,皮毛光亮紧贴身躯,腹围逐渐增大, 

阴门干燥,缩成一条线,尾巴下垂。如果再经过18-25天,母猪仍不表现发情,就可以判定母猪已经怀孕。 

3、经产母猪配种后3-4天,用手轻捏母猪最后两对乳头,发现中间有一根较硬的乳管,即表示已受孕; 

4、指压法:用拇指和食指捏压母猪的第9胸椎到第12胸椎背中线处,如背中部指压处母猪表现凹陷反应,即表示未受孕,如指压时表现不凹陷反应,甚至稍凸起或不动,则表示已经受孕; 

5、母猪配种后18-24天不再发情,食欲增加,槽内不在再剩料,腹部逐渐增大,则表示已受孕,配种后25-30天的母猪用妊娠测定仪是最准确的; 

6、母猪配种后30天乳头发黑,乳头的附着部位呈黑紫色晕轮表示已经受孕,从后面观察母猪乳头的排列状态时乳头向外开放,乳腺隆起,可作为妊娠的辅助鉴定。 

7、母猪配种后16-18天注射1毫升己烯雌粉,2-3天后不表现发情为已孕。 

如果母猪在配种后20天内返情(18~19),说明配种太迟。  

如果母猪在配种后22天以后返情(23~24),则配种过早。  

如果配种后的21、22、23天内返情,说明配种失败,需要检查精液质量。  

如果配种后39~45天内返情,说明错过了上一次发情周期,需要对返情检测的方法进行检查。  

如果配种后25~38天内返情,在正常范围之外。 

母猪怀孕但不能怀胎,可能是由于应激、发霉的饲料、有怀孕能力的卵子太少、子宫感染而导致的。


 
相关信息  
欧洲四十年“猪变局”:从农场到科技链,中国养猪业如何借势破局? [2025-5-9]
美货关税“三级跳”!中国猪肉市场如何逆风翻盘? [2025-4-11]
国家统计局:2025年2月上旬生猪价格环比下跌3.8% [2025-2-17]
上市猪企出栏近1300万头!猪价开始反攻,5月猪价有“惊喜”? [2025-5-9]
5月9日中国外三元猪价格稳中有跌 [2025-5-9]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河北畜牧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河北畜牧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河北畜牧网”。违反上述条款,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本网所展示的信息由买卖双方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本网站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友情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本地最好是见面交易,异地交易请多学、多看、多问、多了解,网上骗术多种多样,谨防上当受骗!
  5、本网刊载之所有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地址不清、稿酬未付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编辑部电话:0311-85282353;电子邮箱:trjg123@163.com。

更多>>

信息速递

第六届国际养猪育种与繁殖研…

[详细]
第五届蛋产业与科技发展大会将于6月1…
2025济宁国际蛋品产业发展峰会通知
邯郸市畜牧技术推广站:打造专技培训…
金凤十载 五福启航——2025年蛋鸡种…
2025济宁国际蛋品产业发展峰会通知
第六届国际养猪育种与繁殖研讨会日期…
规模鸡场饮用水前沿处理技术推介会暨…
创新驱动·协同共生——华牧天合创新…
全国生物饲料发酵实用新技术与营养科…
【倒计时1天】2025蛋鸡种业高质量发…
【倒计时2天】留言区征集:你想对十…
更多>>

政策发布

农业农村部召开常务会议 审…

[详细]
四部门联合印发汛期农业防灾减灾预案…
2025年百亿养殖补贴政策
农业农村部:养殖业节粮行动实施方案
农业农村部:进一步协调强化财政金融…
农业农村部:进一步协调强化财政金融…
政策“buff”叠满!“牧九条”赋能疏…
农业农村部发布:全国农业科技创新家…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加快建设农业强…
湖南实施生猪屠宰加工能力提升工程
《发酵乳》新国标出炉,酸奶市场迎政…
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2025年“绿剑护粮…
关于我们 - 友情连接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河北畜牧网 电子邮件:trjg123@163.com 冀ICP备18009867号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华东路106-1号金领大厦2-1-1613 电话:0311-85282353